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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顾客用具用品

    依据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: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、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、水质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,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;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、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。

     

    依据标准

    ◇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3-1996

    ◇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-1996

    ◇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9665-1996

    ◇ 理发店、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-1996

    ◇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-1996

    ◇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-1996

    ◇ 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-1996

    ◇ 商场(店)、书店卫生标准 GB 9670-1996

    ◇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1-1996

    ◇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-1996

    ◇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 9673-1996

    ◇ 饭馆(餐厅)卫生标准GB 16153-1996